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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_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云南
zmhk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_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云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介绍一下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的相关问题。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介绍一下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的相关问题。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1.2023年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2023年潮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3.2023年荆州监利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2023年江苏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5.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下简称区委组织部)、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6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 8月31 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 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 2日9∶00-3月6 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 日9∶00-3月7 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 2日-3月8 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 日9∶00-3月8 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 日9∶00-3月9 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3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3月10 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 月29 日-31日。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 3月8 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 A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 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及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的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144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专业科目测试(按1:5的比例进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144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结构化面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由镇江市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144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
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政策
监督电话:0511—80873661。
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应聘人员应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
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五)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每日发布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应聘人员参考。
3月2日不再发布。
请尽早报名,避免在3月2日报名因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
七、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
每个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缴费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报名和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二)准考证下载。
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四)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
笔试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五)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
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3.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
考试前,报考人员应熟悉《考试大纲》,并结合岗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九、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三)监利市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面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在面试开考前由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距面试日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一、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后,按照人员分类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4),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荆州市委审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相关
1.“三支一扶”计划:0716—8512492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0716-8809959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0716-8849323
(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二、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人员的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十三、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经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应在聘用通知文件下发当日通知新聘人员报到,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聘人员报到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
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
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
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将根据情况适时提请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上查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
应聘科级管理类岗位(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④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残疾人的,应聘者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
8.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5日9∶00-3月3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5日-3月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5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5日9∶00-3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招聘单位的****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
主管部门的****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6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舍去小数。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25-12333、025-83230723、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八、招聘工作监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5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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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www.dwrc.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www.dwrc.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xl/
好了,关于“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202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